談謝諾麟《日夜》個展(二):游走時空上的公共性與私密性 / 張煒森
謝諾麟《日夜》個展,展出由「2006-2009」間以「日夜」為題創作的一系列作品,由展覽的概念與作品,不難發現謝氏對於「習慣」的一套看法,同時顯示他對時空的重視與探求。上個篇章已論及在不同的載體性質及當下語境下所產生有關時間性的問題,包括觀眾如何透過現實與作品間兩種不同的時軸互涉而產生訊息。透過上述的機制,作品的內容或是觀者在經驗的閱讀或轉化才得以成立。單就「經驗」而言,同時可劃分為作品內部的經驗及觀眾的閱讀經驗兩種:上個篇章所述的屬閱讀經驗的範疇;內部的經驗有的具私密性,有的帶有公共性 (或可以說較為近似想像的共同體)。謝氏的作品大都以「記錄空間」的方式來呈現作者自己的觀點,他先以個人化的家居記錄、根據個人經驗的上落樓梯,後有再現公共空間中的電梯。作品的意義在公共性及私密性交替的時空下形成。本篇章會嘗試以「公私」之別、經驗閱讀兩項為切入點,探討謝諾麟在《日夜》的作品。
謝氏的「記錄時空」多撮錄一些大眾熟悉卻不為意的時空或經驗,為何大眾不經意?這源於我們「習慣」淡化「習慣」,忽略一些重覆、變化不大的動作;加上既有時間分工的概念,某些時空會被忽略 (上篇章已有論述)。時間分工這概念,是時間被量化的產物之一,我們早就把時間量化成一日24小時,每小時60分鐘等劃分,透過鐘錶上的跳字或指針、日夜間天空之別來確定 「時間」的存在、定位,這種大眾認受的時間觀,是一種「共同性」,它可包含大眾共有的元素,同時包含個人的元素。宏觀而言,時間分工可說是大眾的共同語,日常生活亦需透過這共同語運作起來,成為社會其中的準則,例如我們會把時間付予休息或工作這兩大項特性,大眾需「應用」時間及空間,作息活動不單受到這些被定性的時間概念影響,還決定了某些地點的開放與關閉,甚至如何使用這些空間。因此,時間與空間,早已存有一種既定的「分工」及「應用」概念,尤其社會的群組愈大,這個公認的概念愈明顯,更根深蒂固,大眾的生活透過這些共同語來聯繫。反之,當大眾處於某些特定的空間或因素,而導致我們無法知曉這些公認的「具體時間」時,便會像隻掉進河裡的小昆蟲般,須立即找到能夠抓緊的物件或陸地,心理才能找到一點依據。當群眾的數目愈少,漸趨個人的時候,我們便會弱化時間分工的本有概念,大眾毋須依循社會既定的概念,然後根據個人的習慣、經驗,自由地「應用」時間,或是自我調節「分工」的生活模式。例如大眾會視「家」 為一個休息的地點,但對很多自由工作者而言,「家」某程度上便是工作地點,同理,當大眾認為朝9晚5 為工作的正常時間,對某些人而言則是休息時間。故此,時間上的「公」與「私」既充滿流動性,又沒有矛盾衝突的關係,彼此可以共存、平衡或失衡。時間分工的概念,鞏固了「公私」之別,同時又特顯出彼此的流動性。
把話帶回作品上,觀眾要理解作品,便需有系統地了解「習慣」在社會中的處境,以及作品中的視覺元素如何把觀眾引領到哪個切入點。謝氏的作品雖由「習慣」為始,卻沒有赤裸地彰顯自己的私人密語,他偏向「去個人化」地紀錄私密性與公共性的混雜關係:具備私密性的家居紀錄、赤腳步行樓梯,同樣是大眾想像的共同體,觀眾憑這些「視覺線索」就能想像出自身的習慣及經驗;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的電梯,或是重構而成的裝置作品,又能隱約浮現出作者的個人偏好及經驗。這些直率的記錄就像一門鏡子,反映出我們日常生活中混雜不同程度的公共性及私密性,但更重要的,在於這門鏡子能否提醒我們重新審視一些我們忽略之事上,在社會的圈子裡,個人及群體都在時空上不斷混雜「公私」,在眾多關係上的契合點便是我們所為忽略的,亦是作品的內容所在。
公共性及私密性的議題,在香港的視藝圈中可謂老生常談,空間亦成為了這兩項性質得以彰顯的有利場所,許多本地的藝術家利用公共及私密空間的互涉,藉以探討空間的使用權。這種創作取向或簡略為意識形態下衍生出來,而藝術家們能有效地以展覽場地的特質,把作品的議題更容易透過辨證張力 (dialectical tensions)宣揚開去,觀者按空間上的差異,亦很容易察覺到公私之別。謝氏的作品同樣需要辨證張力來表達作品的內容,而他的則偏向探討經驗上所形成的問題,然而,我們又是怎樣閱讀經驗?由於載體與展示方式的局限性,載體只能表達出一種「壓縮的經驗」,令謝氏的「鏡子」所呈現的閱讀經驗,跟現實生活中的閱讀經驗存有差異。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雖然淡化習慣,但在一個線性的時間軸上,未來的「習慣」仍是未知數,可謂之「新」,這些「習慣」少許也會踏到我們的期望域之上,但當這些「習慣」或經驗以載體的形式呈現,觀眾便會以一個前設的心態來閱讀一些已成過去的「習慣」或經驗上,觀眾會把這些經驗分類,同時,觀眾能於短時間內閱讀多日累積的經驗並加以歸納,簡言之,就是經歷與重溫之別。兩種不同的閱讀經驗,正正影響到觀眾如何判斷及看待「習慣」。
私密性與公共性的議題,並非單單二元立論,或將它比喻成秤子便可道明,以視覺藝術而言,單就作品內容、載體、展示的場所及方式等元素,便能建構由兩種性質互涉下所產生的多種可能性,要如何介定兩種性質的定位,則靠作品中的視覺元素如何牽引觀者的「視覺步伐」。
轉載 Eddie Cheung於2010-07-07 上載至Facebook的文章